大连外国语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2

各单位、各部门

为引导教师及管理人员立足学校,以教育教学管理实践为基础,积极开展高等教育研究、促进学校事业发展和内涵提升,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理论研究与实践相结合,以先进的高等教育理念为指导,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研究成果对学校发展能起到较大的促进作用,并能为今后申报高一级的研究项目奠定基础。

2.立项注重反映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理论与现实问题的研究,关注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围绕我校教育教学实际,开展针对性研究,体现理论创新与实践推广,具有实际应用价值。

3.鼓励各职能部门、各学院(部)、不同学科专业,组建跨院系(部)、学科、专业的课题研究组,开展协同研究。

二、课题设置与组织

1.申报工作由校高等教育研究所与各学院(部)、处协同组织实施。课题申请人自主申报,学院(部)、处推荐,上报。

2.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三类。课题类别及资助额度见下表:

课题类型

成果形式

资助金额(元)

重点课题

论文\咨政报告

10000

一般课题

论文\咨政报告

8000

青年课题

论文\咨政报告

5000

3.校高等教育研究所组织专家进行统一评审。

4.申报者可在《2021年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指南》(简称《立项指南》)范围内选题,也可自行选题。自行选题要重视基于实证的决策研究,强化实践研究,提高选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申报条件与要求

1.申报人必须是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并能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

2.课题鼓励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行政人员申报。重点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职务;青年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年龄应不超过35周岁;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负责人为中级或以下职称者,须由2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3.本次课题申报中,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主持学校高教研究课题尚未结题的不能作为主持人申报;参与人在本次课题申报中最多只能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已获得同级或更高级别立项的课题,不得以同一内容或题目重复申报。

4.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参与人数不超过9人,不少于5人。

5.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按时结题或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6.重点课题建设期为2-3年,一般课题和优培课题建设期为1-2年。

7.重点课题结题要求: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或作为咨政建议(报告)1篇被地厅级及以上政府机构采纳或批示;

一般课题结题要求:3篇成果,包括省级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或作为咨政建议(报告)被各级党政机关采纳或批示;

青年课题结题要求:2篇成果,包括在省级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或作为咨政建议(报告)被各级党政机关采纳或批示。

8.评审立项的课题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公开出版或内部选用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明:大连外国语大学2021年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及课题立项编号。

9.申请人根据项目研究内容认真填写经费预算,费用使用及管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材料

1.《大连外国语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以申请人的所在单位和名字命名(例:英语学院-张三)。

2.《立项设计论证匿名活页》纸质版一式三份。

3.《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各单位统一汇总后上报。

以学院(部)、处为单位,上交纸质版及电子文件压缩包,内含申请书文件夹、汇总表文档。

五、报送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5月10日

2.报送地点:高等教育研究所(机关楼402)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晶昌,86115262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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