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中国质量奖是国家在质量领域的最高荣誉,开展中国质量奖评选活动是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重要举措。请遵照《关于商请动员本行业相关组织和个人申报第四届中国质量奖的函》(辽质强办函[2021]1号)中个人参评的相关要求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积极动员本单位教师参评本届中国质量奖,并于2021年4月6日前反馈个人申报名单,申报材料电子版于2021年4月20日前报送学科发展规划处。
2.评选范围条件、申报渠道和评选程序等具体事项可参阅市场监管总局评选通知。
联系人:刘潇雯
联系电话:86115262
附件:1.关于商请动员本行业相关组织和个人申报第四届中国质量奖的函
2.中国质量奖(个人)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