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科梯队成员年度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5

各有关单位:

按照《大连外国语大学学科带头人选拔与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大外校发〔2020〕176号)(以下简称《带头人管理办法》)(附件1)、《大连外国语大学学术骨干教师选拔与管理办法(修订)》(大外校发〔2020〕172号)(以下简称《骨干教师管理办法》)(附件2)要求,现开展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教师2020年5月至2021年4月期间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参加年度工作总结的人员包括一级学科带头人、学科方向带头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优培青年骨干教师等各层次学科梯队人员。详见《学科梯队成员名单》(附件3)。

 二、总结内容

 对照《大连外国语大学学科带头人申请书》《大连外国语大学学术骨干教师申请书》(以下均简称《申请书》)中受聘后拟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工作进度安排,总结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成效,其中,同时兼任学科方向召集人的梯队成员,应在工作进展总结中对该部分工作进行总结。

(一)学科带头人

1.总结个人《申请书》中梯队工作任务及个人工作目标,及围绕目标开展的教学、科研、学术活动等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果、工作成效等。

2.对照《带头人管理办法》中的聘期基本职责、聘期个人任务,对一年以来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

(二)学术骨干教师

 1.总结个人《申请书》中协助学科带头人开展所在研究方向的教学、教改、科研、学术活动等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果、工作成效等。

 2.对照《骨干教师管理办法》中基本职责的有关要求,对一年以来的工作进行总结。

 三、时间安排

 1. 4月15日—4月22日,个人总结阶段

 请梯队成员填写《大连外国语大学学科带头人年度工作进展报告》(附件4)或《大连外国语大学学术骨干教师年度工作进展报告》(附件5),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 4月23日—4月26日,学院审查阶段

  请各学院审查材料并填写审查意见及《大连外国语大学学科梯队年度工作进展情况汇总表》(附件6)

 3. 4月27日—5月10日,学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学校审查阶段

  4. 5月14日前,审查结果反馈阶段

  四、其他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于4月26日前报送附件1-3纸质版一份,同时通过OA报送附件4-6及证明材料PDF版。

  联系人:邹积华

  联系电话:86112820



附件3:学科梯队成员名单

  附件4:大连外国语大学学科带头人年度工作进展报告

附件5:大连外国语大学学术骨干教师年度工作进展报告

附件6:大连外国语大学学科梯队年度工作进展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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