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外国语大学学科带头人选拔与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大外校发〔2020〕176号)(以下简称《带头人管理办法》)(附件1)、《大连外国语大学学术骨干教师选拔与管理办法(修订)》(大外校发〔2020〕172号)(以下简称《骨干教师管理办法》)(附件2),现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教师的选拔工作。有关事宜如下:
一、岗位设置
学科设置一级学科带头人1人,每个学科方向设置方向带头人1人,每个方向按照实际情况设置学术骨干教师若干名。
二、选拔条件及要求
(一)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教师的选拔范围、条件、程序按照《带头人管理办法》《骨干教师管理办法》及本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教师的选拔既要依据已取得的成果,又要考虑能否在聘期内履行职责并完成个人和所在学科的业绩目标。
三、时间安排
(一)11月11日下班前将《大连外国语大学学科带头人申请表》(附件3)、《大连外国语大学学术骨干教师申请表》(附件4)、《大连外国语大学学科梯队申报汇总表》(附件5)(纸质材料各一式二份)报学科发展规划处,电子版(其中,申请书和主要成果、业绩等证明材料制成一个PDF文件)通过OA发送。跨学院申报的,申报材料经所在学院审核后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汇总统一申报。
(二)11月18日前,学科发展规划处会同人事处、科研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11月25日前,组织学科带头人申报人答辩。
(四)12月9日前,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五)12月16日前,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六)12月19日前,组织学科带头人评议学术骨干教师申报材料。
(七)12月23日前,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八)12月30日前,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联系人:邹积华 联系电话:86112820
附件:
1.大连外国语大学学科带头人选拔与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2. 大连外国语大学学术骨干教师选拔与管理办法(修订)
3.大连外国语大学学科带头人申请表
4.大连外国语大学学术骨干教师申请表
5.大连外国语大学学科梯队申报汇总表
学科发展规划处
2022年10月27日